关于启动2021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受理工作的通知
一、申报对象
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或张江核心园内、且符合科学城发展导向的单位,提升科学城环境和功能而实施的重大项目,可申请本专项资金。
二、申报指南
1、符合2020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申报指南(附件)政策编号1-26的2020年度项目。在线申报和书面材料递交时间:2021年4月1日-4月30日。
2、申报《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》,根据如下链接进行申报:http://www.pudong.gov.cn/shpd/department/20210329/019010004_b5029712-5ef0-41db-b4b9-acf4f634bd5a.htm
在线申报时间:2021年3月31日-2021年4月29日。
材料递交时间:2021年4月1日-2021年4月30日。
2021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申报指南